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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017年03月07日 16:46:55 来源:巴州区教科体局 访问量:347 作者:彭金顺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委员会

转发《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总支):


现将《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巴区委办〔2017〕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委员会

201737



  • 附件(1个)
  • 巴州教科体党[2017] 7号转发《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3.7.rar (193kb) 下载
编辑:彭金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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